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管理,明确各级红十字会、采集医院、移植医院在捐献流程中的工作内容和人员岗位职责,规范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供者服务质量,根据总库管理中心《中华骨髓库供者服务工作标准操作程序》,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制定《西藏自治区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标准操作流程》。
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标准操作程序共分为初次检索及筛选阶段、志愿者再动员阶段、高分辨检测阶段、志愿者体检阶段、采集及相关工作阶段、随访阶段、捐献者表彰及相关资料管理7 个阶段。各阶段具体操作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 初次检索及筛选阶段
患者可直接登录中华骨髓库网站(www.cmdp.com.cn)申请检索配型;或填写纸质《初次检索配型申请表》、《患者检索查询知情同意书》,连同患者HLA 分型报告单一起提交西藏分库申请检索配型。
如患者检索到初配相合志愿者后,西藏分库在3 个工作日内通过查找档案、电话联系、走访寻人等方式完成《志愿者初步联系情况反馈表》,并将志愿者信息回复总库。
二. 志愿者再动员阶段
根据中华骨髓库系统通知,西藏分库向志愿者所在地市工作站发出《志愿者再动员通知单》附志愿者个人资料。地地市级工作站应按照《志愿者再动员工作程序》要求,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志愿者再动员工作,并填写《志愿者再动员通知回执》,书面回复西藏分库。
如志愿者同意捐献,地市级工作站完成《志愿者健康状况再次征询表》、签署《高分辨检测知情同意书》。如志愿者流失,西藏分库重新动员其他志愿者。
三. 高分辨检测阶段
根据中华骨髓库系统通知,西藏分库向志愿者所在地市工作站发出《高分辨通知单》。地市级工作站应按照通知要求,在10 个工作日内将患者血样寄往指定高分辨实验室,并填写《高分辨通知单回执》,书面回复西藏分库。
如无法按时寄出血样,地市级工作站应在《高分辨通知单回执》中注明具体原因。在高分辨检测阶段,由于患者方面原因,主管医生认为暂时无法进行后续工作,西藏分库保留志愿者30 天。逾期或高分辨检测结果不符合移植要求,西藏分库向地市级工作站发出《终止检索配型通知单》,地市级工作站向志愿者发出《致志愿者信》,该志愿者资料参与其他患者检索。
四. 志愿者体检阶段
根据中华骨髓库系统通知,西藏分库向志愿者所在市工作站发出《志愿者体检通知》。地市级工作站应按照通知要求,在15 个工作日内与志愿者进行体检前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谈话后按照《志愿者体检汇总表》的项目协助志愿者完成捐献前体检,将体检报告原件、体检发票(附报销说明)、《志愿者体检汇总表》(体检主管医生签字和体检医院盖章)按时反馈给西藏分库。
捐献前体检费用由地市级工作站垫付,体检发票(附报销说明)应在体检完成后10 个工作日内提交西藏分库完成报销。因志愿者原因无法按期完成体检的,地市级工作站应尽快告知西藏分库,以便及时作出调整。
西藏分库将志愿者体检结果咨询专家意见,并填写《咨询采集/ 移植医院专家意见单》。由于患者方面原因暂时无法进行后续工作,则保留志愿者90 天的时间。逾期或体检结果不符合移植要求,西藏分库向地市级工作站发出《终止检索配型通知单》,地市级工作站向志愿者发出《致志愿者信》,该志愿者资料参与其他患者检索。
五. 采集及相关工作阶段
根据中华骨髓库系统通知,西藏分库向志愿者所在市工作站发出《采集造血干细胞通知》,协调志愿者确定捐献时间。西藏分库联系采集医院制定采集计划,与志愿者、移植医院、采集医院确定最终采集时间后,向地市级工作站发出《造血干细胞采集服务计划》。
西藏分库需要在志愿者入院前,收集待捐志愿者资料完成捐献者建档工作;填报《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荣誉证书及保险申请表》提交中华骨髓库,为捐献者办理荣誉证书及保险事宜;制定《造血干细胞采集服务计划》,进一步与地市级工作站、志愿者、移植医院、采集医院沟通确认造血干细胞采集的细节,提前做好捐献期间供者服务准备和医疗服务衔接。
志愿者入院第一天,采集医院主管医师与志愿者谈话,再次告知采集程序,并与志愿者、陪同人员、西藏分库签署《捐献造血干细胞同意书》(一式三份),志愿者成为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签署《捐献造血干细胞同意书》后,西藏分库向捐献者讲解《采集造血干细胞须知》,捐献者填写《捐献误餐费签收单》、《捐献者误工费收据》、《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基本信息表》。
捐献者采集造血干细胞期间,采集医院主管医师需填写《造血干细胞采集日志》(附细胞计数报告单),与移植医院签署《造血干细胞交接单》;陪同人员需填写《造血干细胞采集日志及陪同记录》,完成采集出院时一并交回西藏分库存档。
西藏分库负责与移植医院沟通确认造血干细胞的运送方式,并提前开具机场、火车站安检免检证明,协助造血干细胞及时、安全送出。
六. 随访阶段
根据中华骨髓库系统通知,西藏分库在捐献后30 天向捐献者所在市工作站发出《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随访表》。地市级工作站应按照通知要求,在10 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西藏分库。
捐献者捐献半年后,西藏分库向捐献者所在市工作站发出《捐献者捐献后半年体检汇总表》。地市级工作站应在15 个工作日内协助捐献者完成体检,将体检报告原件、体检发票(附报销说明)、《志愿者体检汇总表》(体检主管医生签字和体检医院盖章)按时反馈给西藏分库。
捐献后半年体检费用由地市级工作站垫付,体检发票(附报销说明)应在体检完成后10 个工作日内提交西藏分库完成报销。
因捐献者原因无法按期完成体检或捐献者自愿放弃体检的,地市级工作站应尽快告知西藏分库。
七. 捐献者表彰及相关资料管理阶段
根据实际情况,西藏分库邀请媒体进行采访报道,邀请有关领导在捐献者采集造血干细胞期间到场慰问,为捐献者颁发《造血干细胞捐献荣誉证书》和误工费。
捐献者荣获国家卫计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总后卫生部“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荣誉称号的有关事项,由西藏分库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予以落实。
捐献者完成捐献后10 个工作日内,地市级工作站应协助西藏分库完成捐献者档案的归档和费用结算报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