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严格执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 热情周到的接待市民咨询,认真指导志愿者填写《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对有特殊困难的志愿者,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三、 建立健全登记统计制度,确保自愿捐献报名登记者信息资料、统计数据准确、详实,按时将信息、数据上报自治区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
四、 建立 24 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登记站的接待时间不少于 8 小时 / 天,并能及时做好本辖区内的突发潜在捐献者动员工作。
五、 认真做好各类活动记录,注重收集活动档案资料。
六、 坚持岗位责任制度、首问负责制度。
